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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000830)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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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在能源资源日趋紧张的形势下,为满足生产所需,增加原料储备,降低采购成本,需要增加部分流动资金,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二化肥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 ●本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亿元,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亿元,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8%。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为控股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二化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董事会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该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二化肥有限公司为满足生产所需,增加原料储备,降低采购成本,增加部分流动资金,拟向民生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1亿元,期限为1年。公司为其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二化肥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23,528万元 注册地址:东阿县阿胶街96号 法定代表人:杨本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合成氨、尿素、碳酸氢铵化肥、复合肥、复混肥的生产、销售,批准范围内的电量上网销售。 公司直接持有其98.55%股份。 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9,508.14万元,负债总额38,745万元,2007年实现净利润4739.53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98.55%。该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盈利水平较好,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生产经营,增加原料储备,有利于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认为对控股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二化肥有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是必要、可行、安全的。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二化肥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合法可行,是为了保证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本次申请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亿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亿元,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8%。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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