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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000830)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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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04月11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焦延滨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445,070,76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2.5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0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45,070,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5,070,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445,070,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45,070,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24,606,725.5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895,394.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09,086,245.13元,减去2007年4月份分配现金股利104,623,332.80元后,截至2007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14,174,243.66元。 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议案为: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1,046,233,3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04,623,332.8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 200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445,070,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白晓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本人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白晓林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经监事会提名,选举于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445,070,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2008年公司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08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36万元人民币,其报酬均为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费用,本公司承担其差旅费用。 同意445,070,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发行不超过9亿元规模的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和归还一部分银行贷款,发行期限1年,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此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批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请示、募集资金说明书、承销协议和各种公告),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同意445,070,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汝刚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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