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超声电子(000823)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08-3-28
|
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和正信审字(2008)第7——049号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说明》。 超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200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本鉴证报告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所发表的鉴证意见是我们结合超声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的基础上,根据鉴证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作出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超声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超声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基本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超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超声公司年度报告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同报送。 附件: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说明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迅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莹 2008年3月26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