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超声电子(00082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1-16
|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11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 会议于2008年1月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有9名董事参加,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见附件)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二、关于成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235号文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决定由陆正华、许统邦、张建中、李大淳、林诗彪等五人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陆正华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