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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000821)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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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2007年12月7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12月18日,公司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五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监事余红梅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 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和坏账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1、核销部分应收款坏帐准备、现金损失和原材料盘亏损失共计4,927,575.63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是合理的。 2、通过本议案的实施,减轻了公司的历史包袱,便于公司更好的规范运作。 3、本议案的通过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核销中资产损失合计65,640.63元,坏账损失在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中核销,对当期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5、经核查,本次坏帐损失属公司客户形成,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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