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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化氯碱(000818)二OO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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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0月29日 2、召开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世杰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07,235,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40,000,000股的60.95%。 三、提案的表决方式 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会议选举陈世杰、霍学东、孟建华、龙守春、王铁山、李春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孙琦、张春林、邵英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当选董事简介见附件,并已刊登在2007年10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每名董事的选举投票结果如下: 陈世杰208,709,24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71%; 霍学东207,051,44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 孟建华207,051,44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 龙守春207,051,44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 王铁山207,051,44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 李春玉207,051,44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 孙 琦207,051,44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 张春林207,051,44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 邵英魁207,051,44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 (二)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并产生了由五人组成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会成员为刘长坤、钟海峰、丁立新、李晓义、姚宝吉,其中,李晓义和姚宝吉为公司职工民主推荐并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当选监事简介见附件,并已刊登在2007年10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会议选举的三名监事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刘长坤207,235,64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 钟海峰207,235,64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 丁立新207,235,647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 (三)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费用标准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2万元/年(不含税),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所需费用按标准报销。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07,235,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07,235,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五)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07,235,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六)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07,235,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七)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07,235,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晓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介 陈世杰 男 53岁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71年参加工作。历任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葫芦岛市经贸委主任、党组书记、市政府副秘书长;锦化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03年9月当选本公司董事长。2007年10月再次当选本公司董事长。 霍学东 男 44岁 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锦化集团总经理助理、锦化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2004年11月当选本公司董事。2007年10月当选本公司副董事长。 孟建华 男 52岁 1969年参加工作。历任锦化集团财务处副处长、处长;锦化集团改革办主任;锦化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4年11月当选本公司董事。2007年10月再次当选本公司董事。 龙守春 男 50岁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锦化集团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锦化集团总经理助理;锦化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04年11月当选本公司董事。2007年10月再次当选本公司董事。 王铁山 男 40岁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锦化氯碱销售公司经理;锦化氯碱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10月当选本公司董事。2007年10月再次当选本公司董事。 李春玉 男 47岁 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锦化集团树脂厂副厂长;锦化集团副总工程师、科协主席、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年9月任职锦化氯碱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10月当选本公司董事。 张春林 男 41岁 民建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葫芦岛市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葫芦岛市海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辽宁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03年10月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10月再次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曾获2005年度辽宁十大优秀会计人物。 孙 琦 男 40岁 博士学位,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辽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处长;沈阳昌普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金昌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国CPC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投资总监。2003年10月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10月再次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 邵英魁 男 53岁 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1年参加工作。历任建平县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一鸣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大鸣律师事务所主任。曾获2001年度葫芦岛市十佳律师。2007年10月当选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介 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 刘长坤 男 51岁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1974年参加工作。历任锦化集团总经理助理;锦化集团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2004年11月当选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07年10月再次当选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丁立新 男 43岁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锦化集团财务处科长、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2007年10月当选本公司监事。 钟海峰 男 45岁 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锦西化工第二中学团委书记;锦化集团公司工会部长、副主席;锦化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曾获辽宁省总工会先进个人;中国石油化工医药工会优秀工会干部。2007年10月当选本公司监事。 二、公司职工民主推荐并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姚宝吉 男 47岁 中共党员,1978年参加工作。历任锦化氯碱盐水车间班长、工段长;2003年10月当选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07年10月再次当选本公司监事。 李晓义 男 44岁 中共党员,党校毕业,助理政工师,1980年参加工作。历任锦化氯碱水银电解车间段长、工会主席;八万吨离子膜车间工会主席。2007年10月当选本公司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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