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江淮动力(000816)澄清公告 2008-5-13
|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一、传闻情况 2008年5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刊登署名文章《首单合规大宗减持内幕:知情人爆料属过桥减持》、5月12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署名文章《江淮动力大宗交易疑似违规减持》,对本公司大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大宗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给重庆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宜进行报道及评论,各主要财经网站都转载了上述报道。 传闻事项(1)"有知情人士透露:这笔大宗交易的买入方重庆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竟是江动集团大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下属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个人--罗韶宇。" 传闻事项(2)"重庆尚恒的法人代表为居易,而居易与江动集团实际控制人密切相关。江淮动力2007年年报显示,江动集团控股股东是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9%的股权,而重庆东银实际控制人是罗韶宇,持有77.78%的股权。居易2002年底时分别在东银集团下属的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和重庆东银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任监事一职,东原地产当时持有江动集团10%的股份。" 二、澄清说明 经询问,本公司大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传闻事项书面函复本公司如下: 1、重庆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无任何产权关系,同时无任何关联关系; 2、重庆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居易已于2006年6月从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离职; 3、截止5月12日,重庆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减持其所持有的950 万股江淮动力股份。 三、必要的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