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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纸业(000815)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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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增加了两项提案。 2008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刊登《董事会关于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增加了两项议案:关于同意吴东旭先生辞去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祝忠先生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18日 2、召开地点: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刘崇喜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数额4214836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6.61%。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214836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二)、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14836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14836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四)、公司2007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14836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五)、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4836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六)、关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4836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七)、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948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对该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表决。 (八)、关于同意吴东旭先生辞去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4836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九)、关于选举祝忠先生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4836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振武、贾人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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