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公告      
关于云铝股份(000807)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2008-5-7
     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贵公司与本所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本所指派郭靖宇、郭晓龙律师出席贵公司2008年5月6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
本所律师基于对本次大会的现场见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按照《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规范》,就贵公司本次大会的相关问题发表见证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
据本所律师查验贵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签到名册》及出席贵公司本次大会人员的身份证明后认为:出席贵公司本次大会的11名股东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为44,919.4946万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3%。
二、关于本次大会的召集
据本所律师查验,本次大会系贵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大会的书面通知,已于2008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址上,通知中列明了本次大会审议讨论的事项,本次大会的召开日距会议通知日已超过了20日,本次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大会的召开
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贵公司本次大会于2008年5月6日上午9:30在贵公司住所地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智先生主持,贵公司的11名董事、4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大会,大会审议的8项提案与会议通知相符。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
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贵公司本次大会的8项提案均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表决投票公开进行,并由大会推举的2名股东代表及1名监事参加清点计票,收回的表决票数等于发出的表决票数,经统计后,表决结果由计票人当场公布,无人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大会的8项提案已由出席大会的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大会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大会决议。该次大会的决议及会议记录已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律 师 郭靖宇 郭晓龙
2008年5月6日
将大赢家网站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大赢家网站添加到收藏夹吗? ↓Adobe Reader PDF阅读器下载↓  ↓如何防范炒股帐号被盗?↓
关于大赢家 | 网站导航 | 产品与服务 | 用户反馈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内容合作 | 广告合作 | 加盟代理
大赢家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401栋4楼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96 6666
版权所有:大赢家财富网 深圳市大赢家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70404]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