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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车城(000803)关联交易公告 200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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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本公司购买的位于成都双流县西航港近都村的94.9亩土地因规划调整等原因致使产权过户手续无法办理。为解决该宗土地购买款的回收问题,本公司经与成都工贸开发公司西部娱乐开发公司和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三方达成《代清偿债务协议》,成都西部娱乐开发公司应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2705.9万元现金及占用资金利息,合计3200万元。由于成都西部娱乐开发公司目前不具备清偿能力,改由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代成都西部娱乐开发公司清偿所欠本公司3200万元债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除向永生先生和彭可云先生两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五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项议案。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受大股东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位于成都外红牌楼,法定代表人胡先林,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含小轿车)、摩托车及汽车配件等。 2、成都工贸开发公司西部娱乐开发公司:受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位于成都市郫县犀浦镇,法定代表人吴祖德,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建材、农机产品及配件、针纺织品、百货。注册号: 5101241800368。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成都"香榭春天花园"项目位于成都红牌楼佳灵路53号,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开发,项目开发总建筑面积约55000M,其中电梯花园洋房480户,面积约49000M2,地下车库430个,面积约6000M2,总投资约11,314.00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于2003年12月 日以2705.9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工贸开发公司西部娱乐开发公司位于成都双流县西航港近都村的94.9亩土地使用权,由于产权不能办理过户,成都工贸开发公司西部娱乐开发公司应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2705.9万元现金及占用资金利息,合计3200万元。 由于成都工贸开发公司西部娱乐开发公司目前不具备清偿能力,改由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代成都工贸开发公司西部娱乐开发公司清偿所欠本公司3200万元债务,本公司同意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代成都西部娱乐开发公司清偿。 清偿方式为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以正在开发的成都"香榭春天花园"的房产分割出价值3200万元(扣除各种税、费后的净值)的房产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所分房屋预先在图纸上划分后,双方应予以确认,房屋权属归本公司,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无权再作处置。房屋抵偿价格按竣工交房时的市场实际售价计算,并经本公司与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确认,扣除各种税、费后,本公司实得房产价款应不少于3200万元。本公司所分得的房屋统一在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售楼部销售,销售款直接支付到本公司指定帐户,至3200万元付清为止。本公司派人对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的付款进行监督。 协议约定的债务清偿期限为两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清偿金额超过或未达到3200万元,本公司与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均应以现金方式如数补差。协议履行完毕,本公司与成都工贸开发公司西部娱乐开发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主要是解决该宗土地因调整规划等原因而无法过户的问题。通过此项交易,能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在无法过户的情况下,交易不损害公司根本利益,从而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以上方案解决了公司购买成都双流县西航港近都村的土地多年来的争执纠纷问题,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以上方案,并将敦促各方加快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代清偿债务协议》 2、《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书》 5、《高管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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