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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渔业(000798)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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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会议于2008年4月10日在北京中水大厦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签字表决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查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查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查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查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查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查并通过了公司增选监事议案:提议刘向群先生做为中水渔业第四届监事候选人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刘向群先生简历附后)。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本公司在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对自我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查阅并核实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的内部控制机构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齐备,公司通过内部控制机构,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管理、控制及监督作用。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向群先生,1954年出生,高级经济师,2003年至2005年参加复旦大学与香港大学合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人事部高级公务员管理司办公室副主任,人事部国管人事司办公室主任、二处处长,中央企业工委组织部二处处长、综合处处、副局级调研员,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临时纪委副书记,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该候选人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本公司有直接的关联关系。该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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