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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渔业(00079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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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8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决定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于2007年8月15日在北京中水大厦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7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刘身利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签字表决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和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办理5000万元的授信贷款额度。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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