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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化工(000791)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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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16日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83718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并通过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原厂区帐面价值87141405.4元的土地使用权转为持有待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并通过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辰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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