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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化工(000791)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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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8月8日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83718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7年修订)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07年修订)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7年修订)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成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7年修订)的议案。 同意8371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森先生、刘辰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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