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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水泥(00078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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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1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全体监事审阅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为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万年青")以下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1、因南方万年青万年6#窑项目资金的需要,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年县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六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因南方万年青生产流动资金的需要,需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3、因南方万年青生产流动资金的需要,需向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是46652.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1.44%。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上述贷款担保协议签署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公司相关资料,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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