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北新建材(000786)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9-20
|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在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9月19日上午11: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公司办公楼五层会议西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常张利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共代表股份301,454,855股,占公司总股份575,150,000股的52.4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晏国哲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19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