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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000766)关于第一大股东拟转让对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提示性公告 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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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拟转让对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从第一大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信投资”)得到信息,公司第一大股东永信投资与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信托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5月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永信投资与省信托公司经协商,就永信投资持有本公司部分限售国有法人股权转让给省信托投资公司一事达成如下意向: 1、永信投资拟将其持有本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分批转让给省信托投资公司,直至永信投资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期限届满之日(2009年8月8日)后,永信投资向省信托投资公司转让本公司股权总数居于本公司总股本的相对控股地位为止,具体转让批次、时间及数量另行协商确定。 2、永信投资首次拟转让给省信托投资公司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2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54%。 3、永信投资和省信托投资公司协商确定转让的本公司股权价格按照《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由双方履行报批手续后,签署协议确认。 4、拟转让的2000万股权托管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化营业部,限售期至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限界满之日,即2009年8月8日,限售期满后可以上市流通。 5、上述意向需要永信投资和省信托投资公司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签署正式协议生效。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将敦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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