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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000761)实施2006年度分红派息 200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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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钢板材(000761)于2007年5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钢宾馆召开了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见2007年5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2.70元现金)。
向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07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1港元=0.9803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B股暂不扣税)。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6月4日(星期一),除息日为2007年6月5日(星期二)。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6月4日(星期一),除息日为2007年6月5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6月7日(星期四)。
四、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至2007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至2007年6月7日(最后交易日2007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7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B股股息于2007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B股股东在2007年6月7日办理了股份转托管的,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息(含高管)由本公司派发。
六、股本变动情况
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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