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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000723)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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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6人,独立董事张汉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参加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姚锦龙 非独立董事委员:姚俊杰 独立董事委员:张汉林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玉敏 非独立董事委员:姚四俊 独立董事委员:姚强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姚强 非独立董事委员:姚锦龙 独立董事委员:李玉敏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玉敏 非独立董事委员:姚锦城 独立董事委员:张汉林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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