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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能泰山(000720)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0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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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08年生产经营的需要,参照近三年来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2008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40000万元。 预计2008年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计2008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的控股公 关联方 2008年 的类别 司 预计总金额 山东聊城热电有限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83213 责任公司 向关联方 莱芜发电厂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53544 销售电力 莱州鲁能风力发电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2368 有限公司 合计 13912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住所为济南市经二路150号,法定代表人吕春泉,经济性质为国有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主营电网经营;电力生产;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建设、施工、修造、调试、工程总承包、电力购销;电力投资,工程监理;电力系统所需原材辅料、燃料、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人员培训;信息咨询服务。 2、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能够在次月收回销售电力的电费款,也能在当月支付采购电力款。因此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销售电力。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电力销售与电力采购价格定价政策: 公司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之间的电力销售与电力采购电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购售电合同》执行,公司下属分公司莱芜发电厂及控股子公司山东聊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莱州鲁能风电有限公司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之间的电力销售与电力采购电价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日常性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电网电力电量的平衡,有助于稳定公司电量用户市场。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审核,同意提交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电力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公司向关联方出售电力价格客观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独立董事对公司电力销售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1、山东聊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于2007年3月签订了《购售电合同》; 2、莱芜发电厂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于200 7年3月签订了《购售电合同》; 3、莱州鲁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于2007年7月签订了《购售电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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