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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000712)关于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公告 20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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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富实业”)的通知:截至2008年6月5日收盘,荣富实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3,759,72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3%。自2008年4月20日《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实施以后,截至6月5日,荣富实业在其间任意30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减持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截至2008年6月5日收盘,荣富实业共出售了本公司股份3,759,721股,尚持有本公司股份49,650,49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5,910,22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740,27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6.30%。荣富实业承诺,如预计未来一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超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来进行转让。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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