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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000712)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0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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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500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4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龙股份"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对价股份。 2、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锦龙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3月27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获得锦龙股份流通权之日(2006年3月27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锦龙股份总股本的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承诺履行情况 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日期为2008年4月25日;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总数为7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具体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 人姓名 份数量(股) 的股份数量(股) 数量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 东莞市荣富实 47968840 7500000 2.46% 业有限公司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72881132 56.75% 165381132 54.29% 1、境内法人持股 172836132 56.74% 165336132 54.28% 2、高管股份 45000 0.01% 45000 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741916 43.25% 139241916 45.71% 1、人民币普通股 131741916 43.25% 139241916 45.71% 三、股份总数 304623048 100% 304623048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核查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说明事项 1、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7,500,000股转为流通股后,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如预计一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出售锦龙股份股票数量超过锦龙股份总股本的1%,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来进行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对锦龙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锦龙股份也不存在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承诺书。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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