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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00071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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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2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2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收购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莞证券")合共29%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于2007年6月29日与东莞市西湖大酒店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收购东莞市西湖大酒店持有的东莞证券4%的股权。 2、本公司于2007年12月7日与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收购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5%的股权。 3、经在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程序,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与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收购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20%的股权。 以上收购东莞证券合共29%股权的交易金额合计为47,625万元,超过了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构成重大资产购买行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事项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交易事项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交易事项的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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