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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兴仪表(000710)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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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56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9月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兴集团”)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以现有流通股44,100,000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8股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8月14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9月1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一)承诺情况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天兴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如下承诺: 天兴集团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最低承诺义务。即:天兴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规定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天兴仪表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天兴集团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 天兴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天兴集团也未以其持有的限售股份为标的与任何人签署任何转让协议,该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日期为2007年9月5日;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总数为7,5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具体如下: 持有限售 本次可解除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股份数量 限售的股份 股份数量占公司股 (股) 数量(股) 份总数的比例(%)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90,342,000 7,560,000 5 合计 90,342,000 7,560,000 5 注:天兴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中有5,000,000股被冻结。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前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360,214 59.76 82,800,214 54.7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90,342,000 59.75 82,782,000 54.75 3、其他内资持股 18,214 0.01 18,214 0.0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高管股份 18,214 0.01 18,214 0.01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0,839,786 40.24 68,399,786 45.24 1、人民币普通股 60,839,786 40.24 68,399,786 45.24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51,200,000 100 151,200,000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核查形成以下结论性意见: 截止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天兴仪表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也不存在对该股东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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