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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特钢(000708)二○○七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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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28日上午10时至上午11:00时 2、召开地点:公司报告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蔡星海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272,681,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6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72,681,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72,681,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72,681,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帐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及其损失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一贯性、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下述应收帐款形成的坏帐损失予以核销: 1、由于债务人已破产、注销、停业等原因,且资不抵债,核销此类性质的应收账款42,102,285.65元。 2、因债权时限较长,已过诉讼时效,或账龄超过5年,经公司清欠部门、法院等执法部门多次依法清收,确实无法收回,核销此类性质的应收账款104,632,522.36元。 鉴于以上造成坏帐损失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并报黄石市国家税务局核准,核销上述应收帐款共形成的坏帐损失146,734,808.01元。由于2004年度公司对以上应收帐款按制度全额计提或补提专项及一般坏账准备。因此,本次核销对公司2007年度利润无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272,681,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明春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大会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七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议、公告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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