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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特钢(00070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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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6月26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7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本制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自查情况报告》、《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公司治理自查报告》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弃权票为0票。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精神,切实做好加强公司治理专项工作,方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进行分析评议,公司设立如下联系方式: 电 话:0714-6297373 传 真:0714-6297280 电子邮箱:dytg0708@163.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对公司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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