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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光华(000703)澄清公告 2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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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8年4月30日证券之星的网上有一篇题为《世纪光华将注入新的发电项目》的不实传闻,具体内容如下: 传闻事项 1、由于环保未能达标,预计本年第一季度业绩出现巨额亏损。 传闻事项2、经与河南省国资委沟通后,000703世纪光华董事局已原则提议重新对公司章程及经营业务进行调整,后者同意将国资委名下的垃圾发电项目注入光华。 传闻事项 3、董事局正在就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由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世纪光华将近期申请停牌。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传闻事项1不属实,公司的主营业务铝加工行业属于轻度污染行业,不存在环保未达标的事情;公司本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于2008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公布,公司一季度盈利57.8万元,不存在巨额亏损的情况。 2、传闻事项2不属实,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未与河南省国资委就上述事项发生接触,也没有将上述项目注入公司的计划。 3、传闻事项3不属实,由于公司没有和河南省国资委发生接触,现在和未来三个月也没有注入“垃圾发电”项目的计划,因此也不存在公司董事会就注入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的事宜。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一大股东认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没有违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规定。 2、公司对发布上述不实信息的媒体及行为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公司于2008年4月18日发布的全面停产的风险提示公告(祥见2008年4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已经于2008年4月28日恢复正常生产。 四、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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