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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虹科技(000702)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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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1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公司科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明夏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整体情况: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73,930,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7.73%。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也没有通过网络投票。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3名董事、3名监事及公司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周夏华同志为公司董事的预案》: 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73,930,60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周夏华同志为公司董事的预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 审议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73,930,60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2007年11月24日本公司的相关信息披露。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薛宏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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