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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000701)对外担保公告 200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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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济南山和通达汽车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整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1356万元。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公司尚未与招商银行济南分行签订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济南山和通达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济南槐荫区济兖路92号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3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广州本田系列品牌汽车销售; 批发零售汽车配件;二类机动车维修等 截止2008年5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201.24万元,负债总额2897.38万元,净资产1303.86万元,净利润52.25万元。 我公司占该公司95%股份。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期限自2008年6月20日至2009年6月20日。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对控股子公司济南山和通达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1356万元,合计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5.3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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