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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000701)对外担保公告 200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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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存货融资额度等值人民币25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北克汽车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1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4356万元。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尚未与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尚未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厦门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法定代表人:杜少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福特品牌汽车销售等。截止2008年2月29日,公司资产总额3889.85万元,负债总额2560.39万元,净资产1329.46万元,净利润8.89万元。我公司占该公司60%股份。 厦门信达北克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厦门湖里区枋中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法定代表人:杜少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汽车维护与保养等。截止2008年2月29日,公司资产总额1178.60万元,负债总额350.60万元,净资产828.00万元,净利润-172.00万元。 我公司占该公司95%股份。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 (1) 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期限自2008年3月28日至2009年3月28日。 (2) 厦门信达北克汽车有限公司: 期限自2008年3月28日至2009年6月28日。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对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厦门信达北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4356万元,合计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5.1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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