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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鹅(000687)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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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41,198,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18%。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2,844,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总股份9.8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1,19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844,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彭雪峰先生不再担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1,19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844,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宋倩女士不再担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1,19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844,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章永福先生为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1,19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844,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许双全先生为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1,19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844,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王晓利先生不再担任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1,19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844,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提名凌保航先生为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1,19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844,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正义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8日 董事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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