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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丰奥威(00208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200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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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作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威”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万丰奥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1、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3,427.99万元。公司截至4月30日已投入26,063.20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预计至2008年12月31日前将继续投入11,483.80万元,2009年继续投入6,076万元,所以预计至2008年12月31日前将有超过6,000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43.71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从2008年6月3日开始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六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所需流动资金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上述议案已经万丰奥威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东北证券保荐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和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关资料,我公司认为: 万丰奥威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议案已经万丰奥威董事会审议通过,但由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万丰奥威以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 鉴于宏观经济运行、市场状况与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能否及时归还,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不能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 保荐代表人:郭明新、陈晓荃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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