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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关于向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2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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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蒙大新能源”)项目建设的需要,经该公司股东初步协商,拟扩大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为蒙大新能源公司现有股东等比例追加投资。即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 出资比例不变:本公司为55%;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45%。 根据上述增资金额及比例,本公司应向蒙大新能源追加投资11,000万元; 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追加投资9,000万元。 因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双方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属重大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获独立董事张银荣、郭连恒、秦志宏的事前认可,并经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戴志康回避了此项表决。 本次增资需经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镇; 法定代表人:戴志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化工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及招商引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前,蒙大新能源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两名出资人及出资情况: 本公司出资 5,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5%;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本次增资为等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到3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16,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从2005年底蒙大新能源公司成立以来,历时两年,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工作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公司已征用土地(签订征地协议)约12,000亩,完成投资1,442万元;能源大道已完成了全长5.6公里的垫层和前段3.8公里的黑色路面施工,完成投资5,400万元;环线道路完成了基地东、南、西、北及化工路、经一南路的土方工程,完成投资541万元。创业中心已完成了主要土建工程及部分工程的内、外部装修,完成约为投资2,415万元;开展了基地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共计完成投资1,500万元。同时还启动了基地能源大道、创业中心等周边的绿化工程,完成投资470万元。上述基础设施建设共计完成投资11,768万元。 蒙大新能源120万吨/年煤制二甲醚项目2007年初经自治区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6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的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 四、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出资方:本公司;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金额:共追加投资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追加投资11,000万元;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追加投资9,000万元。 增资作价:按每股一元折为注册资本,增资后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 出资方式:本公司和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以现金出资; 生效条件:本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蒙大新能源本次增资,有利于解决蒙大新能源资金短缺的问题,加快园区及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将以蒙大新能源基地为平台,立足当地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打造一个规模经济、技术先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善、环境良好的现代化新能源化工基地,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关于向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提案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主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2、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3、目前,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蒙大新能源公司发展的瓶颈,本次增资有利于解决蒙大新能源资金短缺问题,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进度。 4、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四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八年五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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