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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碱(00068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0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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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94号文件批准,公司以1997年底总股本43,000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配售价格为人民币8.6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32,857.6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1998年9月17日到位,并由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内会验字[1998]第223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计划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为34,304.1万元,其中32,857.69万元资金来自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截至199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34,753.84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累计产生4,410万元的效益。
注1:碱湖科学试验站热电车间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行,每年发电3,000万度,供蒸汽60万吨,按市价估算,每年产生发电供汽收益3,600万元,扣除实际电、汽成本,每年产生利润约630万元。
注2:纯碱增产扩容技改项目、氯化钙废液综合利用项目及收购吉兰泰碱厂三个项目均为公司所属的吉碱分公司所有,公司于2004年7月2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出售吉碱分公司的议案。
该次资产出售以北京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长会评报字(2003)第093号”评估报告书所载资料为参考,双方协商定价。截止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吉碱分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2,091.8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9,461.55万元(其中应付本公司人民币26,395.82万元),本次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7,369.71万元,相抵后应付公司人民币9,026.11万元。经协商,本次资产转让价格定为人民币8,985万元。
通过该次资产出售,上述三项目随吉碱分公司的出售进入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
注3:盐海子芒硝矿技改项目属于公司下属科强分公司所有,公司于2001年1月31日召开的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公司以科隆、科强分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19,626.19万元,置换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公司持有的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评估净值为32,019.91万元),差额12,393.72万元,由公司以货币资金向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公司补偿。通过该次资产置换,盐海子芒硝矿技改项目随科强分公司的置出而进入内蒙古伊化化学有限公司。
实际投资额与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额的差异主要为碱湖科学实验站热电车间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吉兰泰碱厂纯碱增产扩容技改项目、吉兰泰碱厂氯化钙废液综合利用项目配套流动资金超支和节约金额。因上述募集资金数量不足,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入情况与公司历年年报披露之间差异的说明
有关1998年配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在1998年度、1999年度的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未在200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年度报告中披露1998年配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逐项核对,公司相关期间的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差异。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引自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综字[2007]第1022号《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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