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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000682)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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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8日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杨恒坤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02,302,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6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02,302,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02,302,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02,302,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情况:同意202,302,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302,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马鹏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2,302,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李小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02,302,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302,3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广亮、张光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全部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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