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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友谊(000679)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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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 年3 月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08 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田益群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到会7名,独立董事唐泓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其委托独立董事李源山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管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200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200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30,787,429.5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在扣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3,154,752.27元后,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78,128.75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66,511,790.74元,减去报告期内发放的2006年度现金股利23,76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706,339.25元,按年末公司股本23,7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元现金(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划分金融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我公司应在首次执行日(2007年1月1日),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我们按如下原则对金融资产进行划分: 1、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持有账面价值14,750.00元TCL股票,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持有账面价值4,350,000.00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公司将2006年12月31日典当公司应收款46,697,354.00元,归类为发放贷款及垫款。 4、公司2006年12月31日其他帐面金融资产,归类为应收款项。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按新会计准则对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作出调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的有关规定,确认2007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此为基础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等规定,对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1、将大连信谊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应收帐款期初数46,697,354.00元,调至发放贷款及垫款科目; 2、将持有交通银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从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调至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科目,共4,350,000元; 3、将固定资产期初数中的土地使用权31,219,307.13元,调至无形资产科目; 4、将固定资产期初数中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33,426,719.58元,调至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5、将长期待摊费用中软件支出107,100.00元调至无形资产。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友谊商城扩建动迁的议案》 根据2006年制定的公司五年发展规划和2006年度报告提出的2007年友谊商城扩建的需要。公司拟动迁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5号友谊商城北侧原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办公处所及其附属设施,该地块建筑面积8046.8平方米,预计动迁费用为人民币13,600万元。经与大连市公安局协商达成动迁意向。 规划中的友谊商城扩建工程占地3,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5,32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7,518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和前期准备中,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动迁及友谊商城扩建前期准备工作等相关事宜。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续聘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自 1996 年至今为本公司会计审计单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本着诚信、认真的原则,高质量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从而使双方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审核批准,该所仍具有证券业审计资格。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度会计审计单位。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一、三、四、五、八、九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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