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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000671)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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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4月17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 现将本次分红派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173,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15元)。 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5日; 2、除息日:2008年6月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8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于2008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56号名流大厦22层 咨询电话:0591-88089227 83353145 传真:0591-88089227 联系人:华耀虹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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