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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000671)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28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全部5项议案均经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中议案2、议案3、议案4 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5月27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5月26日至2008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6日15∶00至2008年5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0日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高桥路26号阳光假日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腾蛟
7、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6,149,0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50%。
其中,关联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254,488股(占本次会议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149,012股的45.74%,占公司总股份的31.79%)。
关联股东回避了对关联事项相关议案的表决。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3,313,2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01%。其中关联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254,488股(占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149,012股的45.74%,占公司总股份的31.79%。
关联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关联事项相关议案(即议案2、议案3、议案4)的表决。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1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835,7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49%。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明列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5,471,41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62,1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15,5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
2、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其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35,311,0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162,1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1,3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35,311,0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162,1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1,3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34,989,5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483,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21,3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
(4)拟购买资产的范围及情况
表决结果为:34,989,5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483,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21,3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
(5)拟购买资产的定价
表决结果为:34,763,8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1,105,48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25,16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6)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34,476,2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996,9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21,3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
(7)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34,476,2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1,296,9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121,3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8)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为:35,311,0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162,1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1,3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35,311,0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162,1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1,3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购买资产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35,311,0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162,1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1,3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
(11)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如何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5,311,0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162,1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1,3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
3、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阳光集团、东方投资、康田实业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发行股票并收购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5,311,0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162,1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1,3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
4、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申请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5,306,084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258,28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30,16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
5、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65,560,57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162,1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426,34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伟、陈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2008年5月28日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出具的《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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