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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发展(000671)拟进行定向增发收购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200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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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定向增发收购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闽中兴评字(2008)第3029号 一、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除委托方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实现本次目的相关经济行为而需要使用本报告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资产占有方: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为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定向增发收购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作价参考依据四、评估范围和对象:评估对象为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东权益。评估范围为截止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 五、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 六、评估基准日及有效期: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七、主要评估方法:成本加和法 八、评估结论: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列入评估范围的评估前资产合计为7,352,516.04元,负债合计为358,904.77元,净资产为6,993,611.27元;清查调整后资产合计为7,352,516.04元,负债合计为358,904.77元,净资产为6,993,611.27元;评估后资产合计为66,671,464.53元,负债合计为358,904.77元,净资产为66,312,559.76元。净资产评估增值59,318,948.49元,净资产增值率848.19%。 九、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报告正文。 十、本报告附表及附件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代表人:黄 耀 林 复 核 人:王 永 忠 二○○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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