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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天发(000670)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公告 20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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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由于公司银行借款已全部逾期多年,本公司于各年度对逾期借款利息均按20%估计,2007年8月13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07年10月9日根据各借款银行最终申报确定的利息金额,本年度对以前年度少计的银行借款利息进行了更正,相应调整上年财务费用29,394,575.46 元,上期留存收益27,176,008.80 元。 二、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以前年度出现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和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客观反映了重大会计差错对公司的影响,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该事项符合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和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四、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以前年度出现的会计差错作出的更正及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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