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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科技(000669)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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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27日上午9点30分 2.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恒山西路104号公司本部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集人: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李建新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所持公司股份为27,751,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250.5万股的30.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此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变更企业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的股本变动情况,确认本公司注册资本由 61,670,000 元变更为92,505,000元,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在本次章程修改后,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同意此项议案为27,75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拟由原高新区C区26号迁至高新区恒山西路104号; 同意此项议案为27,75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的股本变动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章程第五条:修改前:公司住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C区26号楼 修改后:公司住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恒山西路104号 2)章程第六条:修改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67万元。 修改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50.5万元。 3)章程第十八条:修改前: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167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修改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9250.5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同意此项议案为27,75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煜、崔洁 结论性意见: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会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 2、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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