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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科技(000669)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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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2月4日上午9点30分 2.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恒山西路104号公司本部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集人: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范春明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所持公司股份为18,501,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67万股的30.00%。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此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为:李建新、张震、刘建钢、范春明、刘继慧(女)、雷海芝(女);独立董事候选人为:仲玲(女)、金世和、王刚。 此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李建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张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刘建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范春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刘继慧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雷海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仲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金世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王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全宝荣、桂学刚,陈琪女士作为职工监事自动进入新一届监事会。 此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桂学刚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全宝荣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陈琪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鉴于公司今后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 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高新技术推广服务和高科技产品产业化投资合作业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生产、销售;220血压计、听诊器、221心电诊断仪器、223超声理疗设备、226磁疗仪器、240血液分析仪系统、妊娠快速测定笔、241血液化验设备和器具、254医用制气设备、265表面缝合材料、266导管、引流管避孕器械、315诺和针、366“爱贝芙”整形用胶原和PMMA皮下植入物(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1月29日);2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3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销售保健食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年11月12日);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木材除外)购销;企业管理策划、咨询;电化学环保产品、电子商务、网络及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复合型新材料生产、销售;卫生保护膜、彩管保护膜、汽车保护膜、钢板保护膜、塑料制品的研制、开发、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木材除外)、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零售(仅限于由取得经营资格的分支经营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自有房产、设备对外租赁。 变更后经营范围为: 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高新技术推广服务和高科技产品产业化投资合作业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生产、销售;220血压计、听诊器、221心电诊断仪器、223超声理疗设备、226磁疗仪器、240血液分析仪系统、妊娠快速测定笔、241血液化验设备和器具、254医用制气设备、265表面缝合材料、266导管、引流管避孕器械、315诺和针、366“爱贝芙”整形用胶原和PMMA皮下植入物(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1月29日);2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3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销售保健食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年11月12日);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木材除外)购销;企业管理策划、咨询;电化学环保产品、电子商务、网络及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复合型新材料生产、销售;卫生保护膜、彩管保护膜、汽车保护膜、钢板保护膜、塑料制品的研制、开发、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木材除外)、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零售(仅限于由取得经营资格的分支经营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自有房产、设备对外租赁;药品经营(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同意此项议案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由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高新技术推广服务和高科技产品产业化投资合作业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生产、销售;220血压计、听诊器、221心电诊断仪器、223超声理疗设备、226磁疗仪器、240血液分析仪系统、妊娠快速测定笔、241血液化验设备和器具、254医用制气设备、265表面缝合材料、266导管、引流管避孕器械、315诺和针、366“爱贝芙”整形用胶原和PMMA皮下植入物(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1月29日);2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3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销售保健食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年11月12日);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木材除外)购销;企业管理策划、咨询;电化学环保产品、电子商务、网络及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复合型新材料生产、销售;卫生保护膜、彩管保护膜、汽车保护膜、钢板保护膜、塑料制品的研制、开发、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木材除外)、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零售(仅限于由取得经营资格的分支经营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自有房产、设备对外租赁。 修改后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高新技术推广服务和高科技产品产业化投资合作业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生产、销售;220血压计、听诊器、221心电诊断仪器、223超声理疗设备、226磁疗仪器、240血液分析仪系统、妊娠快速测定笔、241血液化验设备和器具、254医用制气设备、265表面缝合材料、266导管、引流管避孕器械、315诺和针、366“爱贝芙”整形用胶原和PMMA皮下植入物(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1月29日);2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3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销售保健食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年11月12日);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木材除外)购销;企业管理策划、咨询;电化学环保产品、电子商务、网络及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复合型新材料生产、销售;卫生保护膜、彩管保护膜、汽车保护膜、钢板保护膜、塑料制品的研制、开发、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木材除外)、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零售(仅限于由取得经营资格的分支经营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自有房产、设备对外租赁;药品经营(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同意此项议案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鉴于公司今后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同意用公司位于开发区的面积为22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 4权做抵押,为天津市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12个月。 同意此项议案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根据公司今后发展的需要,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成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拟成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同意此项议案为18,501,2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鉴于公司在2007年第8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增发预案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领先集团有限公司曾承诺收购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交易的天津领先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天津天大领先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公司拟将公司控股的天津领先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天津天大领先制药有限公司各51%的股权出售给天津领先集团有限公司。 由于天津领先集团为公司大股东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此项议案为7,054,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煜、谢公省 结论性意见: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会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 2、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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