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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武石油(000668)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公告 200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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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会议召开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对潜在控股股东要约豁免申请核准后及时刊登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08年5月12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08年5月8日-5月12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8日9:30-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616号亚洲大酒店 3、召开方式 :现场方式、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方式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火军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9287.13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5%。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9281.34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1%;流通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5.78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1,552人,代表股份20,982,104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2.0671%,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8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有3人参加现场会议并投票,代表股份20,500股,从上述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中剔除。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会议经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和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暨关联交易及〈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情况如下: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投票数 38,628,678 94.20 2,196,134 5.36 182,167 0.44 其中:流通股 18,641,184 88.69 2,196,134 10.45 182,167 0.86 非流通股 19,987,494 100 0 0 0 0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为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2、会议经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和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投票情况如下: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投票数 110,681,951 97.23 2,131,934 1.87 1,019,094 0.90 其中:流通股 17,868,457 85.01 2,131,934 10.14 1,019,094 4.85 非流通股 92,813,494 100 0 0 0 0 参加表决的公司前10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 3,469,831 同意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 俞明智 420,700 同意 3 胡小平 376,436 同意 4 薛虹 372,555 同意 5 张斌 331,800 同意 6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322,901 同意 7 高建萍 308,228 同意 8 黄雪林 270,000 同意 9 张东良 263,020 同意 10 陈俊芳 251,500 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四海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扬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武汉石油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武汉石油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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