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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武石油(000668)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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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于2008年4月16日至2008年4月17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董事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陈火军、陈启荣、邱安翔、刘祖荣、苗立胜、常清、邵九林、丁强、汤俊、范承林、李荣华、黄建森共计 12 名。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行使表决权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同时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同意接受非流通股东的委托,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决定将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合并召开: 会议以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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