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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流置业(000667)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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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对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审阅,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主要内容是: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造成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 本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的这一行为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的上述行为。具体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2、公司承诺:不会违反《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根据公司的说明,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间内,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08年4月30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日前已投入募集资金 北京 “名流广场”项目 69,909 16,973 惠州“名流印象”项目 79,804 25,093 惠州罗浮山“名流假日”项目 131,113 11,380 武汉“人和天地”项目润和园、沁和园 122,130 40,844 芜湖“名流吉和广场”项目一期 71,493 25,550 合计 474,449 119,840 ================续上表========================= 自2008年5月1日至 项目名称 2008年12月31日前 拟投入募集资金 北京 “名流广场”项目 16,527 惠州“名流印象”项目 11,887 惠州罗浮山“名流假日”项目 7,050 武汉“人和天地”项目润和园、沁和园 9,620 芜湖“名流吉和广场”项目一期 9,243 合计 54,327 根据公司上述投资计划,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公司将有122,97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4、根据公司的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根据公司的承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将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6、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上述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半年内。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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