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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流置业(00066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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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6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已于2008年4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4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陈雨露先生因公出国,委托独立董事竹立家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长刘道明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007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79号文” 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0万股股份,本公司于2008年1月17日以 15.23 元/股的价格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6,979,645股A股,共募集资金2,999,999,993.3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股资金净额为2,971,403,013.70元,较《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0 元少 28,596,986.30元。根据公司2007年7月12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详见公司于2007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募股资金净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数额进行调整,其中,惠州罗浮山“名流假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700,000,000元变更为671,403,013.70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贷款或以自有资金解决;其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与第三大股东海南洋浦众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协议履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到会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怡祥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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