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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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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0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8年4月1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由吴景贤同志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董事吴景贤、廖艳希、谢益林、罗义彪、郑祥堂、林建平,独立董事薛爱国、洪波、刘健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1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改扩建工程及配套16万亩速生桉树原料林基地项目建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福庄采育场森林资源委托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吴景贤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年薪: 董事长年薪180000元; 副董事长年薪110000元; ⑵独立董事津贴48000元/年; ⑶公司内部监事按其所担任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⑷公司外部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⑴总经理年薪130000元; ⑵副总经理年薪100000元; ⑶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特别助理、总监、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80000元; ⑷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或者兼任多个职务的,按主要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定于2008年5月1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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