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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重大事项公告 2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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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4月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到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对公司2007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㈠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 号)和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0号),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要求,对相关事项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予以追溯调整: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的规定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视同该子公司自取得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即应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2006 年的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2)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将持有的福建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后,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3)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不再按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中属于母公司部分补提盈余公积,对以前年度在合并报表中补提的子公司盈余公积归属母公司部分全额冲回。 上述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年初数及上年数的调整情况如下: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追溯调整 调整后 合并报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320,000.00 9,32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74,256,112.84 -1,631,312.88 72,624,799.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30,000.00 1,430,000.00 其他应付款 118,748,994.06 -4,230,837.54 114,518,156.52 专项应付款 2,895,736.79 -2,895,736.79 0.00 递延收益 2,800,000.00 2,800,000.00 资本公积 91,992,746.91 4,290,000.00 96,282,746.91 盈余公积 16,759,684.69 -1,615,979.51 15,143,705.18 未分配利润 -197,356.96 1,615,979.51 1,418,622.55 母公司报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320,000.00 9,32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56,078,416.06 -7,627,119.49 148,451,296.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30,000.00 1,430,000.00 资本公积 91,992,746.91 4,290,000.00 96,282,746.91 盈余公积 15,488,132.40 -344,427.22 15,143,705.18 未分配利润 1,074,195.33 -5,651,379.39 -4,577,184.06 投资收益 -14,265,054.43 16,700,374.83 2,435,320.40 年初未分配利润 20,667,104.15 -1,951,754.22 18,715,349.93 ================续上表========================= 报表项目 备注 合并报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原"青纸"初始投资成本转入,同时按公 允价值追溯调整期初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 "青纸"投资成本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以及其他长期投资转入 递延所得税负债 追溯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所得税 原专项应付款余额剔除除政府补助之外 其他应付款 的金额转入,以及属于应付职工薪酬部分 转出 专项应付款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转入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 原其他应付款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转入 资本公积 追溯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扣除企业所得税后金额 盈余公积 按成本法追溯调整对子公司投资收益,相 应追溯的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报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递延所得税负债 同合并报表项目所述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按成本法追溯调整对子公司投资收益,相 应追溯的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按成本法追溯调整对子公司投资收益的 累积影响数 按成本法追溯调整对子公司投资收益的 投资收益 当期影响数为-3,699,625.17元,其余为长 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新准则调整列示 到"资产减值损失" 年初未分配利润 按成本法追溯调整对子公司投资收益对 2006年以前的累积影响数 ㈡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 截至2006年末,公司所属森林经营分公司拥有林木资产140.40万亩,账面成本29,071.57万元。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准则,公司森林经营分公司将林木资产划分为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性林木资产。结合现有林木资产的性质及特点,公司决定改变原按“轮伐期年限法”为按“加权平均法”摊销(结转)林木资产成本,即以采伐面积为基础按加权平均法结转已采伐林木的成本。公司对此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用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减少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3445443.98万元。 公司监事会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上述变更可以更客观、更准确反映已采伐林木成本。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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