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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000661)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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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16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总部);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杨占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4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35,250,983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6.84%。 2、国有法人股股东出席情况:国有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1人,代表有限售条件股份28,343,5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8%;代表流通股股份6,566,3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 3、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4人,代表股份341,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股东大会以35,250,9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2007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股东大会以35,250,9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2007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股东大会以35,250,9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2,056,599.62元,利润总额41,018,542.76元,净利润15,935,452.6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02,654.94元。股东权益496,420,413.0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8,180,241.35元,每股收益0.0495元,每股净资产2.50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1.67元,净资产收益率1.98%。 目前公司现有总资产1,511,770,492.07元,总股本为131,326,570股,资本公积金 245,351,007.68 元,盈余公积金87,271,487.14 元,未分配利润-135,768,823.47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股东大会以35,250,9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07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02,654.94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502,654.94元,加上年结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9,735,967.02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3,233,312.08 元,其中:期末未分配利润-135,768,823.47元,任意盈余公积金32,535,511.39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35,250,9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35,250,9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35,250,9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其2008年度的报酬。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高树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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