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长春高新(000661)股改“三步走” 2006-9-11
|
长春高新(000661)公告股改方案,公司拟采取“资产重组+送股”的对价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送1.5股。
具体方案为: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拟以所持公司45,475,210股股份,与长春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长春超达设立完毕后,发展总公司所持长春高新全部股份由长春超达持有;长春高新与其全资子公司长春市高新技术建设开发公司成立长春科建实业有限公司,并将长春科建100%股权,按净资产账面价值11364万元,转让给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所得价款将全额冲抵所欠管委会土地整理费;随后,由长春超达与长春高新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送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付1.5股。
公告称,长春科建出售资产是本次股改方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长春科建资产出售的临时股东大会与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本次长春科建资产出售预案和本股改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相关股东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
此外,长春超达设立后,取代发展总公司成为长春高新的控股股东,且在股改前持有公司股份超过30%,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因此,须获得证监会审批同意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
|
|
|